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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怀孕禁忌

作者: 2012-04-13 14:34:08 |来源: | 作者: |

精神病患者是不应该怀孕的。如果父母双方均患某种精神病,其子女患病率为40%;如果父母中一方患精神病,其子女患病率为20%,大大高于人群的总患病率。

从优生、优育角度来看,精神病患者不宜结婚、生育。精神病人之间的结合更让人担心,如果他们有了子女,很可能是精神病患者。即使子女不发病,但由于患者本人没有自制能力,不能独立生活,更谈不上教育子女。

精神病患者经过长期治疗,如果已经治愈可以考虑结婚,但婚后最好不生育,至少在精神病完全治愈2.3年以后,已停服治疗精神病药物的情况下再考虑生育为适宜。否则妊娠易造成精神病复发。服药期间怀孕可致使胎儿畸形,而且遗传给子女的危险性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