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安全用药有八大原则。
(1)任何药物的应用均在医生、药师的指导下服用。
(2)能少用的药物绝不多用,可用可不用的,则不要用。
(3)必须用药时,则尽可能选用对胎儿无损害或影响小的药物;如因治疗需要而必须较长期应用某种可致畸的药物,则应终止妊娠。
(4)切忌自己滥用药物或听信“偏方、秘方”,以防发生意外。
(5)避免应用广告药品或不了解的新药。
(6)服用药物时,注意包装上的“孕妇慎用、忌用、禁用”字样。
(7)根据治疗效果,尽量缩短用药疗程,及时减量或停药。
(8)孕妇误服致畸或可能致畸的药物后,应找医生根据自己的妊娠时间、用药量及用药时间长短,结合自己的年龄及胎次等问题综合考虑是否要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