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产妇分娩到一半时,困难产而中途改变分娩方式,即所谓的“受两重罪”,这种情况在临床上并不少见。因为分娩过程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任何一个不利因素存在均可能引起难产,包括产力、产道、胎儿大小以及精神状态。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首先,不必紧张,仍要保持对顺产的充分信心,因为信心不足可以导致产力无力,使原来的不利因素更加强化,加重难产的可能性。其次,要与医生沟通,了解有哪些不利因素,能否纠正及纠正的方法,如子宫收缩乏力可以用催产索纠正。
最后,与医生共同商讨分娩的方式,不要一味要求剖宫产,可听取一下医生的意见,权衡利弊再决定分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