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肾炎容易导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或者死胎,因此孕妇在怀孕期间应随时监护胎儿状况,通过B超了解胎儿发育状况、监测胎盘功能、羊水有无异常,胎儿在宫内是否出现缺氧症状,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胎儿的异常情况。怀孕满28周后,最好能住院观察,采取合理方法控制病情的同时,确保胎儿健康发育。如果病情严重,危及母婴安全,应考虑尽早终止妊娠,以免威胁孕妇生命安全。
患有慢性肾炎的孕妇在分娩过程中可能会病情加重,导致急性肾衰竭而有生命危险。因此在分娩时,要尽量选择能够快速结束分娩的方式,尽快娩出胎儿,避免产程过长,威胁产妇安全,一般剖腹产是较为安全的分娩方式。慢性肾炎孕妇在分娩前后都要进行严密监护,新生儿也须做特别监护,孕妇产后不宜哺乳。慢性肾炎孕妇每次怀孕都会导致病情加重,建议患者分娩后严格采取措施,避免再次怀孕,危及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