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慢性肾炎者也属高危妊娠,在产前门诊应作为重点随访对象。因妊娠期新陈代谢增加,使肾负荷变重,所以应给予正确处理,以免病情恶化。妊娠合并慢性肾炎的孕妇,应注意以下几点:
(1)加强医疗保健。避免湿冷、过度疲劳,预防链球菌感染及避免用对肾脏有刺激的药物和避免精神创伤。
(2)除对症治疗,如降压,限制盐、水摄入,纠正低蛋白血症之外,还应根据病情轻重不同加以区别对待。如早孕时属蛋白尿型和高血压型,孕前肌酐132.6微摩/升、尿素氮4.64微摩/升,孕期该值不升高,可在严密监测下补充蛋白质等;在妊娠过程中,要反复监测胎儿胎盘功能、肌酐及尿素氮,防治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已有子女者应终止妊娠。
肾功能不全的重症患者,对母亲、胎儿预后均不利,必须及时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