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大约在妊娠6个月时能“听”到环境中的各种声音,包括父母谈话的声音、环境中的音乐和噪声,特别使胎儿“听”觉敏感的是母亲腹腔里血液流动的湍湍声音、母亲心脏跳动的声音和母亲肠蠕动时发出的咕噜声。
胎儿的“视”觉比其他感觉发育较晚,但实际上胎儿的眼睛从妊娠第4个月起就对光线敏感,母亲晒太阳,胎儿会有所体会。强光闪电刺激孕妇腹部,胎儿会心跳加快。
胎儿触觉发育较早,胎儿在妊娠早期就会在母亲的子宫内“游泳”;发育较大时,可以在孕妇的腹部触到胎儿的头、体或四肢,触到胎儿时,胎儿会感到舒适。
妊娠之后,胎儿逐渐有了各种感觉,因此可以适时进行必要的胎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