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生学是运用遗传学的原理来改善人群的遗传素质的一门学科,它是英国学者高尔顿于1883年提出的,优生学主张通过选择性婚配和育种来减少不良遗传素质的个体,从而达到不断改善人群和其他动物的遗传素质的目的。优生学这个术语,是高尔顿创造的,其本意是遗传健康。
优生学应用遗传学的知识和原理,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在子孙后代中遗传疾病,提高人口质量,改善人类遗传素质。每个家庭,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有优质的后代,所生育的孩子既聪明活泼、智力超群、身体健康,又有良好的品德,给家庭带来愉快和幸福。相反地,出生的孩子若是个痴呆儿,既谈不上愉快和幸福,又成为家庭和社会的负担;既不能成才,又不能丢弃。
日本自1948年8月明文推行优生法。法律规定,结婚双方除交换健康证明书外,还要交换Rh等血型相合的证明以及遗传病的证明,凡患有规定的遗传病者,不得结婚和生育。同时禁止近亲结婚。为了推行优生法,日本从中学起就讲授遗传学基础知识和日本优生法的内容,1978年出版的高中教材教科书《高等保健体育》中,明文写道:“实行优生,是我们对后代应尽的义务。”
美国的许多州都有禁止某些疾病,特别是遗传病患者结婚和生育的立法。许多国家立法禁止近亲结婚。
1950年,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也有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为了要在短期内收到提高人口质量的效果,实行优生法是一个捷径。但是,实行优生不能单靠法律,还要在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的基础上,让群众自觉来实行优生法。比如普及遗传学的基础知识就是一个方面。当前,首先需要在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中,在广大的医务人员中,普及遗传学的基础知识,特别是医学遗传学和人类遗传学的基础知识。同时,制定禁止近亲结婚,禁止某些严重遗传病和地方病患者结婚和生育的法规。
据统计,人类的遗传病有4000余种,遗传病患者占世界总人口的10%。人类的发育缺陷与智力低下由于遗传因素所致的占20%,由于母亲在妊娠期受环境、疾病、药物等影响的占20%。我国患遗传病的人数高达几千万,其中痴呆儿就有400~500万,这是个不小的数字。这么多的人数已不仅是涉及家庭的问题、社会的问题,而且是涉及到国家兴旺、民族盛衰的大问题,由此可见,提倡优生优育已成为我国刻不容缓的大事。
提倡优生,就是要清除人群的遗传病,避免有先天发育缺陷或智力低下的痴呆儿出生,制止其向后代繁衍。同时,注意避免环境中的有害因素侵犯健康的胚胎。我国人口质量的提高,既要靠后天良好的培养与教育来实现,也要靠选优去劣的优生措施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