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怀孕 > 准备怀孕 > 正文

高血压患者怀孕禁忌

作者: 2012-04-16 17:26:36 |来源: | 作者: |

高血压患者和肾脏疾病患者一样,很容易患妊娠中毒症,而且会成为重症。

对于平时患高血压的患者,要经医生检查高血压的原因,排除由于肾脏病和内分泌疾病引起的高血压。患者最好在血压恢复至12,19千帕以下再怀孕。即使如此,在妊娠期也应密切注意血压。

有些患者平时血压在12/19千帕以下,这类妇女有30%一40%是妊娠后才出现高血压,往往出现在怀孕24周以后,表现为头痛、头晕、眼花、看东西模糊、恶心、胸闷、血压在12/19千帕以上,另外的重要症状是水肿,主要发生在脸、腹壁、外阴和大腿等处。即使经过休息,水肿仍不能消失。化验尿可出现蛋白尿,严重时尿中还会出现红、白细胞,这就是“妊娠中毒症”。此时由于血管痉挛加重,影响子宫血流量,胎盘绒毛缺血使胎盘功能减退,胎儿在子宫内缺氧,发育停滞,导致婴儿体重小于孕龄,严重时胎儿死亡。另外,胎盘绒毛缺血严重时会坏死、出血,导致胎盘早期剥离,威胁母婴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