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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的妇女应当禁用哪些药物

作者: 2012-07-03 19:25:16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以下药物是哺乳期妇女应忌用或禁用的。

(1)中药麦芽、花椒、芒硝等,西药左旋多巴、麦角新碱、雌激素、维生素B6阿托品类和利尿药物。这些药能使母亲退乳,故母亲在哺乳期中不可轻易服用。

(2)青霉素族抗菌素,包括青霉素、新青霉素Ⅱ、新青霉素Ⅲ、氨基苄青霉素等。这类药很少进入乳汁,但在极个别情况下可引起乳儿过敏反应,应予以注意。

(3)磺胺类药物,如磺胺异恶唑、磺胺嘧啶、磺胺甲基异恶唑、磺胺脒、丙磺舒、甲氧苄氨嘧啶、制菌磺、双嘧啶片、复方新诺明等。磺胺类药物属弱酸性,不易进入乳汁,对乳儿无明显的不良影响。但是,鉴于乳儿药物代谢酶系统发育不完善,肝脏解毒功能差,即使少量药物被吸收到婴儿体内,也能产生有害影响,导致血浆内游离胆红素增多,还可使某些缺少葡萄糖6一磷酸脱氢酶的婴儿发生溶血性贫血。所以,在哺乳期不宜长期、大量使用此类药,尤其是长效磺胺制剂,更应该限制。

(4)异烟肼(雷米封),对乳儿尚无肯定的不良作用,但由于抗结核药需长期使用,为避免对乳儿产生不良影响,最好改用其他药物或停止哺乳。

(5)灭滴灵,为广谱抗菌药,常用于治疗滴虫性阴道炎及厌氧菌感染。口服后虽然对乳儿的损害尚未最后肯定,但仍主张最好不用。一

(6)氯霉素,乳儿特别是新生儿,肝脏解毒功能尚未健全,若通过乳汁吸人氯霉素,容易发生乳儿中毒,抑制骨髓功能,引起白细胞减少,甚至引起致命的灰婴综合征,应禁用。

(7)四环素和强力霉素,这两种药都是脂溶性药物,易进入乳汁。特别是四环素可使乳儿牙齿受损、珐琅质发育不全,引起永久性的牙齿发黄,并可使乳儿出现黄疸,所以也应禁用。

(8)氨基比林及含氨基比林的药物,如去痛片、撒烈痛片、安痛定等,能很陕进入乳汁,应忌用。

(9)硫酸阿托品、硫酸庆大霉素、硫酸链霉素等药物,在乳汁中浓度比较高,可使婴儿听力降低,应忌用。

(10)抗甲状腺药物甲基硫氧嘧啶,可由母乳抑制乳儿的甲状腺功能。口服硫脲嘧啶,可导致乳儿甲状腺肿和颗粒性白细胞缺乏症,故应禁用。

(1I)抗病毒药金刚烷胺,常有医生将它开给病人抗感冒。哺乳母亲服此药后,可致乳儿呕吐、皮疹和尿潴留,应禁用。

(12)母亲患了癌瘤,应停止哺乳,否则抗癌药随乳汁进入乳儿体内会引起骨髓受抑制,出现颗粒性白血球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