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炎孕妇顺利地度过了妊娠的早期和中期后,即进入了妊娠晚期。此时胎儿越来越大,母体的负担也日益加重,导致肝脏进一步损害的危险性也越来越大,发生重型肝炎的几率较高。因此,在分娩前,充足的休息以及对孕妇及胎儿情况的密切观察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在分娩前应特别注意贫血的发生和凝血功能方面的检查。因为肝炎孕妇肝功能减退,可致血液中的凝血因子减少,分娩过程中可因体力差、子宫收缩不好或凝血因子不足而引起产后出血。经检查若有异常,应积极治疗,以防分娩后出血。
此外,产前应严密监护胎儿情况,胎心和胎动都很重要。有条件的孕妇可住院监护;无条件或暂未住院者应自己测胎动次数,如果每小时胎动少于3次,或者多于20次,都是不正常的。
另外,所有肝炎孕妇都不可过期分娩,因为肝功能差、肝炎可影响胎盘功能,容易发生宫内窘迫或胎儿死亡。这一点必须引起重视。
孩子分娩出生后,首先要防止母婴垂直传播肝炎病毒。孩子一出生,应立即给其洗澡,以防母血或阴道分泌物中的病毒侵入新生儿的口腔或皮肤的破口。同时,在出生后的24小时内进行乙型肝炎疫苗接种,若同时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则效果更好。
分娩后的肝炎产妇,因抵抗力差,产后继发细菌感染的机会增多。因此,产后要注意卫生,防止感染,并要充分卧床休息,使劳累的肝脏尽快恢复。另外,在新生儿接受免疫注射后,让HBsAs阳性母亲产后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