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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危害

作者: 2014-07-05 12:34:00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简称妊高征)是妊娠女性特有的以高血压为主的综合病征。它常发生于妊娠24周以后,孕妇出现浮肿。血压升高、蛋白尿。严重时有头痛、头晕,甚至抽搐,昏迷等。

有家族史,好发于年轻或高龄产妇,体型矮胖,发病在孕20周后尤其是32周后,孕妇营养不良特别是伴有严重贫血,孕前即有原发性高血压、慢性肾炎、糖尿病、双胎、羊水过多的孕妇,气候寒冷的冬季和初春,或气候突变、气压升高时易发病。

对孕妇的危害:常见的并发症是胎盘早剥,妊高征心脏病并发心力衰竭,凝血功能障碍,脑溢血及肾功能衰竭等。其中脑溢血、好高征并发心力衰竭和凝血功能障碍,是导致妊高征孕妇死亡的主要原因。

对胎儿的危害:往往会导致胎死宫内、早产、死产,新生儿窒息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