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热是感染性疾病共有的症状。可以是低热(38℃以下)、中等热(39℃以下)和高热(39CC以上),重度感染,除了寒战、高烧,还可发生毒血症、败血症,出现休克,昏迷等。
有的孕妇在怀孕早期发热,怕胎儿受到影响。对此,首先要找出发热原因,短时间的低热对胎儿危害不大;长时间发热或高热,不但致孕妇各器官功能紊乱,还可以刺激子宫收缩或引起子宫感染而流产。细菌毒素、病毒可以干扰器官的正常分化和发育,引起胎儿畸形或死亡。孕妇单纯的高热也可致畸。
孕早期要预防各种传染病,避免能引起发热的各种原因。长时间高热时须征求医生意见决定是否人工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