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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为什么应少用滋补药品?

作者: 2011-08-13 13:40:13 |来源: | 作者: |

孕妇在妊娠期间不宜多吃滋补药品。因为药物(包括各种滋补药品)进人人体后要经过某些器官的吸收、分解、代谢,多会产生一定的毒性作用或过敏反应。同时,孕妇体内的酶系统也会发生某些变化,使药物在代谢过程中不易解毒或难以排出,常可蓄积中毒。有些药物在母体可通过胎盘直接影响胎儿生长发育,甚至发生流产或死胎。

(1)进补时应遵循“宜凉忌温热”的原则,即使机体虚弱者也切忌滥吃滋补药品。凡属温热补品,如鹿茸、鹿角胶、胡桃肉以及人参桂圆汤等均不宜服用。

(2)孕妇食补是补养身体的一种最有效的方法,因为胎儿在母体内生长发育需要供给大量蛋白质、脂肪、糖、矿物质和各种维生素,这些营养物质广泛存在于各类荤素食品中,如瘦肉、鱼类、蛋类、豆制品、牛奶、新鲜蔬菜和水果等,营养价值都较高。

(3)在妊娠后期孕妇还应适量补充含钙、铁、磷等微量元素丰富的食品,如海产品、骨头汤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