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病人有下列情况时原则上应终止妊娠,并应在引产前和分娩后系统治疗糖尿病,防治并发症:
1、重症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2、子痫。
3、酮症酸中毒。
4、严重肝、肾损害。
5、恶性、进展性、增殖性视网膜症。
6、动脉硬化性心脏病。
7、胎儿宫内发育停滞。
8、严重感染。
9、胎儿畸形和羊水过多。
糖尿病病人有下列情况时原则上应终止妊娠,并应在引产前和分娩后系统治疗糖尿病,防治并发症:
1、重症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2、子痫。
3、酮症酸中毒。
4、严重肝、肾损害。
5、恶性、进展性、增殖性视网膜症。
6、动脉硬化性心脏病。
7、胎儿宫内发育停滞。
8、严重感染。
9、胎儿畸形和羊水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