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妊娠期有某种病理因素或致病因素可能危害孕妇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称为高危妊娠。
高危妊娠包括:
孕妇年龄小于16岁或大于35岁;
有异常妊娠史者,加自然流产、异位妊娠、早产、死胎、死产、难产(包括剖宫产史)、新生儿死亡、新生儿溶血性黄疸、新生儿畸形或有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
各种妊娠合并症,如妊局征、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羊水过多或过少、胎儿宫内生长迟缓、过期妊娠、母儿血型不合;
各种妊娠合并症,如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肾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血液病、肝炎、病毒感染等;
可能发生分娩异常者如胎位异常、巨大胎儿、多胎妊娠、骨盆异常、软产道异常等;
胎盘功能不全;
妊娠期接触过大剂量放射线、化学性毒物或服用过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
盆腔肿瘤或曾有手术史等。
由于高危妊娠增加了围产期母婴死亡率,所以应予以高度重视。孕妇也不要过于紧张,应与医生配合,注意严密观察,适当处理后,一般会安全渡过妊娠和分娩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