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尊就是孩子为自己感到骄傲。一位美国的心理学家巴巴拉伯衣博士说:"要想具有较强的自尊心,孩子必须感到自己既能讨人喜欢,又有足够的能力。他必须深信自己的价值,能够应付自己和周围的问题。"自尊心影响孩子的现在和将来,决定孩子的创造力、进取心及与他人的关系等。
(1)精心保护自尊心的"火种"。
每个教育者(包括教师、父母及其家长)要真诚地爱护和关心儿童,尊重他们的喜好、特长,尽量满足他们的合理愿望。要善于联系具体的行为情境,向儿童揭示有关道德行为的是非、善恶,对"是"和"善"的行为给予肯定,从而形成儿童的荣誉感、自豪感和自信心。作为父母,应审视一下你自己的价值观:你是否因为孩子"很普通"而感失望?你是否因为他不可爱而经常回绝他的要求?你是否认为你的孩子很笨拙?一个孩子往往会从你无声的举止中揣摩你对他的看法,当他意识到父母爱他、尊重他时,他就会认识到自己的价值。
(2)坚持正确的教育引导方向。
同任何事物一样,自尊心也有"度"。如果超越了界限,一旦在儿童心目中形成了不管是谁,不论是与非,人人事事都得依"我"的观念,那就不是什么自尊心了,而是一种"唯我独尊"的个人主又意识的萌发。这对儿童的成长十分有害。要解决这个问题,家长一方面要儿童懂得讲求自尊与尊重他人是互为条件的。谁要想获得他人的尊重,谁就应该尊重他人。另一方面,父母还要让孩子明白,人的自尊心的实现,是同明是非、辨善恶分不开的。只有立身行事,是非分明,趋善嫉恶,求美弃丑,恪守有度,个人的自尊需要才能如愿以偿。
(3)注意升华孩子的自尊情感。
儿童的自尊心有一个由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的过程。开始,儿童在某些方面显示出能力,取得了成绩,受到老师、父母或同伴的肯定和夸奖,从而萌发自尊心。这种自尊是在某种"刺激"的情况下出现的,一般伴随有儿童外部的表情动作,而缺乏深层的情感体验。在此基础上,家长要因势利导,进一步教育儿童开发自己的潜能,取得更大的成绩,从中享受胜利和创造的欢乐。家长应正确地教育孩子,如果逢人便说自己孩子的缺点,容易使孩子产生自卑心理,养成自暴自弃的习惯。在这里,父母的责任是给孩子充当一个自信的伙伴。当他感到困难和苦恼时,应帮助孩子找到长处。这样,孩子某些方面的不足就能由另一方面的特长来补偿,以达到心理平衡。
(4)惩罚时也要注意尊重孩子。
孩子偶尔说了句错话,做了件错事,不要板着面孔严词指责,而要从正面示例,正面引导。即使批评,也要讲究方式方法,让孩子感悟到父母或老师是在真心爱护自己,尊重自己.并不是"挑"毛病,有意与自己过不去。但要注意的是,不能不分场合在别人面前惩罚孩子或不尊重孩子。
(5)协同其他因素。
培养儿童的自尊心,要从塑造儿童优良个性品质的整体着眼,要与培养诚实、正直、谦虚、宽厚、勇敢、开朗、有毅力、负责任、热爱集体、热爱人类等品格因素协同起来。还要教育他们把自尊心发展提高到集体荣誉感、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离开了整体塑造,孤立地、单方面地去培养某种品德因素是会落空的。正如俗话所说的"独术不成林"。例如,离开勇敢去孤立地培养儿童的自尊心,孩子一旦遇到某种困难,缺乏勇敢的品格做支柱,他们就会垂头丧气,心灰意懒,自尊心就会转化为自卑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