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母乳喂养是给宝宝补充营养的最佳选择,也是联系宝宝与妈妈的最紧密的纽带,但不是所有母乳都适合喂养宝宝,有些患病的母亲不适合用母乳喂养婴儿。
有心衰及重症心脏病的妈妈不适合喂乳,否则会加重乳母的负担,使病情恶化。只有心脏病的代偿期或瓣膜损伤已作修补术而且恢复很好者才可以喂乳。
患结核病的妈妈在接受抗结核药治疗期间不宜喂养宝宝,而且最好不要和宝宝接触,至少应与宝宝隔离6周。宝宝出生后必须立即接种卡介苗,定期为宝宝作健康检查。
患精神病的妈妈不适合母乳喂养,因为不能保证宝宝正常的饮食规律,宝宝饥一顿、饱一顿,容易导致营养紊乱,而且会影响智力开发。
甲状腺功能亢进或是甲状腺功能减退,而且处在治疗期间的妈妈也不宜母乳喂养。因为抗甲亢的药,如硫氧嘧啶等进入乳汁后,宝宝长期食用,会引起婴儿甲状腺肿及甲状腺功能不足,危害身体健康。此外,哺乳母亲也不宜使用氯霉素、磺胺类药物以及阿托品、苯妥英钠、地西泮(安定)、可待因、吗啡等药,否则也会通过乳汁进入宝宝体内,影响宝宝的生长发育。
妈妈在吸毒或滥用药物、接受抗代谢药物或化疗药物治疗期间,在接受放射性同位素检查或治疗,以及工作环境中有放射性物质的情况下,均不宜哺乳。接触有毒化学物质或农药后,有害物质可通过乳汁使宝宝中毒,故哺乳期应避免接触有害物质并远离有害环境。如已接触者,必须停止哺乳。
妈妈在孕期或产后有严重并发症需要治疗时,也要暂停哺乳。
产后4~8天经常会有乳母出现急性乳腺肿胀的症状,这时可以把乳汁挤出来收集在干净的容器内,经煮沸后再喂给宝宝吃。但是一旦出现局部红肿,全身发热并有炎症时,妈妈的乳汁要挤出来扔掉,不能喂给宝宝吃,要经过治疗等乳房变软、肿胀消失后,再继续哺乳。
患糖尿病的妈妈要经过治疗,病情稳定时,再用母乳喂养宝宝。
妈妈乳房感染或乳房手术治疗期间不宜给宝宝哺乳。可以每隔3~4小时挤一次奶,以免奶汁减少而回奶,等到病愈后再继续给宝宝喂奶。
当妈妈乳头皲裂时,可以挤奶后再喂给宝宝吃。妈妈生奶疮时,患病的一侧不要给宝宝喂奶,但要按时挤出奶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