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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饪娠年龄过大

作者: 2012-04-09 22:23:51 |来源: | 作者: |

我们提倡晚婚晚育,但决非“越晚越好”。

一般不主张35岁后生育,原因是35岁后怀孕的机会少,易流产。随着年龄的增长,卵细胞逐渐老化,而且因为长期受感染、放射线等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影响,卵子分裂时染色体容易产生变异,因而生下畸形儿,特别是先天性愚型儿的机会便增多。有大量资料证明,35岁以上的妇女分娩出的孩子,发生先天性缺陷的机会较25~30岁的妇女多2倍以上,并随着年龄增长而递增,45岁以上则为10倍以上。另外,高龄初产妇(35岁以上)其子宫颈和阴道的弹性差,骨盆关节松弛性差,子宫收缩力弱,分娩时间会延长,难产的危险性也增加,还容易发生高血压和糖尿病等合并症,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病率也高。年龄越大,产后恢复越慢,育儿方面的体力也不及年轻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