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怀孕的妇女,在孕期经常吃些人参、桂圆之类的补品,以为这样可使胎儿发育更好,将来能生一个又健康又聪明的小宝宝。其实,这类补品对孕妇和胎儿都是利少弊多,可能造成苦果。
中医认为,妇女在妊娠后月经停闭,脏腑经络之血皆注于冲任以养胎,母体全身处于阴血偏虚、阳气相对偏盛的状态。古代医学曾把孕妇的主要生理变化概括为“阳常有余,阴常不足”、“气常有余,血常不足”,因此容易出现“胎火”。人参属大补元气之品,妇女怀孕后久服或用量过大,就会使气盛阴耗,阴虚则火旺,即“气有余,便是火”。名医李时珍在明代就指出:“人参甘温助气,气属阳,阳旺则阴愈消”。
说明服人参不当,亦致阴虚阳亢。美国有位医生,曾对100多名服人参1个月以上的人进行观察,发现大多数人出现兴奋激动,烦躁失眠,咽喉干痛,刺激感和血压升高等不良反应。他把这种现象称为“人参滥用综合征”。从中医角度看,这些不良反应其实就是阴虚火旺的表现。有关文献记载,人在内服了100毫升人参酊后,会感到轻度不安和兴奋,内服200毫升以后,可出现中毒现象,如全身玫瑰疹、瘙痒、眩晕、头痛、体温升高和出血等。此外,服用人参过多可产生抗利尿作用,易引起水肿。由此可见,孕妇滥用人参,容易加重妊娠呕吐、水肿和高血压等现象,也可促使阴道出血而导致流产。
从胎儿来看,胎儿对人参的耐受性很低,孕妇服用过量人参有造成死胎的危险。据报道,有孕妇怀孕1个多月后常服人参,两周后出现心悸、胸闷、头痛、失眠、鼻腔流血和下肢浮肿等症状,继而阴道出现,待到4个月后经检查,胎儿已死亡。所以孕妇不宜滥用人参。
桂圆中含葡萄糖、维生素、蔗糖等物质,营养很丰富,也是重要补品。祖国医学认为,桂圆有补心安神,养血益脾之效,但陛温大热,一切阴虚内热体质及患热性病者均不宜食用。妇女怀孕后,阴血偏虚,阴虚则滋生内热,因此孕妇往往有大便干燥、口干而胎热、肝经郁热的症候。祖国医学一贯主张胎前宜清热凉血。桂圆甘温大热,孕妇食后,不仅不能保胎、营养胎儿,反而易出现漏红、腹痛等先兆流产症状。据统计,这类病人往往占流产总数的90%以上,为了避免漏血,所以孕妇要忌吃桂圆。
除了人参、桂圆外,还有鹿茸、鹿胎胶、鹿角胶、胡桃肉、胎盘等也属温补助阳之晶,孕妇亦应忌服。如果病情需要,也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至于其他补品,孕妇可本着“产前宜凉”的原则酌情选用清补、平补品。若孕妇脾胃功能良好,食欲正常,没有恶心、呕吐和腹泻,适量服用阿胶,有利养血安胎。总的原则是,加强孕妇饮食,增强营养,不要轻易服用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