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怀孕 > 怀孕手册 > 正文

定期产前检查的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作者: 2012-04-25 07:38:20 |来源: | 作者: |

如果确诊为妊娠,那么就要在妊娠中定期进行产前检查,这是为了保证母体健康和胎儿的发育,早期发现异常所不可缺少的检查,即使自己并没有感到任何异常,也必须在指定的日子里接受检查。定期产前检查,原则上应在如下时间内进行:

(1)到妊娠27周为止,每4周1次。

(2)从妊娠28周到35周,每2周1次。

(3)妊娠36周以后,每周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