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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必须施行剖宫产

作者: 2014-04-10 11:29:03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自然分娩是人类分娩中的自然过程,不需或只需局部麻醉、损伤小、产后恢复较快、住院时间短,同时无痛分娩的开展又减轻了宫缩的疼痛,所以自然分娩仍然是人类生产的主要方式。但自然分娩时间长、变化多,有些产妇不能经阴道分娩,以下几方面需要剖富产:

母体方面:

1.骨盆狭窄或骨盆腔肿瘤。因阻碍产道,使产道狭窄,足月胎儿不能通过。

2.产前出血。如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为避免产时大出血,或需要立即终止分娩。

3.高龄初产妇。>35岁的产妇并发症多、产时宫缩乏力,可考虑剖宫产。

4.产程迟滞。就是产程进展较慢或停滞。

5.母亲生殖道受到感染,如尖锐湿疣。

6.分娩过程发生问题,如先兆子宫破裂、产妇衰竭等。

7.疤痕子宫。产妇既往有剖宫产史、子宫肌瘤剔除或子宫破裂病史。

8.不良的产科病史。如前次为产钳助产、死产等。

胎儿方面:

1.囊胎儿窘迫。胎心音持续<120次或>160次、胎心监护提示胎儿缺氧、羊水为胎粪污染。

2.巨大儿。胎儿预估体重超过4000克。

3.胎儿宫内发育受限,预计不能耐受阴道分娩者。

4.胎位不正。如横位、臀位等。

5.多胞胎怀孕

6.胎儿畸形,或胎儿长肿瘤,如联体儿。

7.脐带脱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