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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情形下必须选择剖宫产

作者: 2013-02-10 17:26:46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产妇方面:包括产道异常,如骨盆狭小、畸形、骨盆与胎儿头围大小不符;先兆子宫破裂;重度妊娠合并症,如合并心脏病、糖尿病、慢性肾炎等;重度妊娠高血压疾病;临产前子宫收缩无力,经用缩宫素无效者;产前发生严重大出血,如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产程过长(超过30个小时);高龄初产妇(大于35岁);产妇患有急性疱疹或性病者。

胎儿方面:包括胎位异常,如横位、臀位,尤其是胎足先入盆,持续性枕后位等;产程停滞,胎儿从阴道娩出困难;胎儿尚未分娩,而胎盘提早剥离,或脐带先行由阴道脱出者;胎儿宫内窘迫、缺氧,经治疗无效者;其他不宜自然分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