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我们所说的体罚就是打孩子,让他在肉体上感受到痛苦。按照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行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但没有对父母体罚子女做出禁止,在要不要对孩子体罚的问题上,家长也有两种声音。
三至四岁的孩子,还没有很明确的自我保护意识,也不懂得区分好坏,可能会做触摸电源或者在危险的地方玩耍的举动,也可能在学说话的时候跟着学一些不文明的语言。这时候要不要打孩子呢?
对于危险的动作,比如说到高处玩耍、拔插座玩、拿水果刀玩等,父母最好能够在当时马上打一下小孩的手,很严肃地说:“不可以。”这是可以让孩子通过肉体疼痛来记住哪些事情不能做。但是父母们要注意,发现孩子在做危险的事情时应该马上去处理,让孩子知道为什么会挨打,不要等到事情过去了或者爸爸听到妈妈说了这个事情再去打孩子,那就失去了形成反射记忆的效果了。当然家长也没有必要故意把危险的东西放在孩子能拿到的地方,趁他动手的时候去打他。一般来说危险的物品都尽量放到孩子够不着的位置为好。
如果是孩子不吃饭或者是不睡觉等等“发横”的时候,最好不要打他。因为3岁的孩子如果出现上述的这些问题,可能是因为身体不舒服,或者是感到害怕但是无法表达,或者是在幼儿园里面有不愉快的经历但是说不清楚等等,父母最好给点耐心,如果不问清楚就打孩子,可能会让孩子更“横”。
那么用什么方式来替代体罚又能起到很好的效果呢?这里可以推荐家长采取“冷处理”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孩子发横时的态度。“冷处理”就是孩子在不讲道理的时候,家长既不要费心去解释什么,也不要动手打他——这两种方式最后都会导致家长要么爱唠叨要么爱动手的坏习惯,家长最好是能够用很平常的态度对待他,就像没有发生什么事情一样。当孩子发现自己这样的无礼行为没有被关注也没有起到很明显的“恐吓”效果的时候,他就不会再采取类似的方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