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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眼用药膳应注意哪些事项

作者: 2012-05-07 12:05:30 |来源: | 作者: |

1凡用药膳,须视体质强弱:体质强健者,产后无疾病,宜每日服1次,连吃3~4日;脾胃虚弱者,可服至半个月。

2凡体质强健,产后无明显虚损者,服用药肉膳,一般只宜服1~2次。

3凡用药肉膳,冬季宜选择羊肉类药膳;夏季宜选用鸭、猪、鱼、龟肉类药膳;春秋季宜选择鸡、鱼、猪肉类药膳。

4凡服药膳中有肉桂者,最好在冬季产后服用,阳虚者例外。

5凡服药肉膳,最好早晨服,或空腹服。

6凡服药膳,吃后感到身体舒适者,可以多服几剂;若出现稍有不适者,应立即停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