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妊娠期间一切正常,整个孕期做2-3次B超检查就可以了。
那么,第一次B超在什么时候做更合适呢?这也是很多孕妇关心的问题,为了胎儿的健康,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最好在妊娠18-20周做第一次超声检查,在这一期间。胎儿的各个脏器已发育完全,仔细的B超检查,可看到每一个重要的脏器有无异常。可以早期发现胎儿畸形,及时中止妊娠,对母亲身体的影响也较小。以后,如果没有异常情况,可以一直等到妊娠最后几周再做第二次B超检查,估计胎儿的大小,了解胎盘的位置及羊水量的多少。预产期过后仍未分娩,应再做B超,了解胎盘老化情况、羊水多少及胎位等情况。
如疑有胎儿生长迟缓,需通过数次B超检查才可以很好地明确治疗的效果,妊娠晚期如果羊水减少,则需要多次B超检查,因为羊水量越少,胎儿发生缺氧,出生时发生窒息的可能性就越大。
目前主张正常的孕期B超检查做2-3次为宜。如果没有必要,不要频繁做B超检查,尤其不要通过B超来鉴定胎儿性别,因为,鉴定胎儿性别需要比较长的时间照射胎儿一个部位,这可能会由于B超的热效应,给胎儿带来伤害。从法律上讲,如果没有医学指征,通过B超来做胎儿性别的鉴定并且人为地选择某一性别的胎儿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