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早产的原因至今尚不清楚,但下列情况往往易致早产。
(1)一般情况:孕妇年龄过小(小于18岁),过大(大于40岁),体重过轻(小于45千克),身材过矮(小于15。厘米);有吸烟、酗酒习惯者。
(2)过去有流产、早产史者。
(3)子宫畸形:如双角子宫、双子宫、子宫纵隔等。
(4)孕妇现有急性感染或慢性疾病:如。肾盂肾炎、阑尾炎、慢性肾炎、贫血、心脏病、原发性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等。
(5)胎儿、胎盘因素:如双胎、羊水过多、胎位不正、胎膜早破、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
(6)医原性因素:孕妇有内科、外科合并症或产科并发症,必须提前终止妊娠者。
(7)产前3个月有房事活动者,亦容易发生早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