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导宝宝认识事物应遵循两项原则,即“由个别到一般”和“由笼统到具体”。
所谓“由个别到一般”就是指先向宝宝介绍个别事物的名称,然后再告诉宝宝这些个别事物共有的名称。例如,当家长教宝宝认识鸟类时,应先教宝宝认识麻雀、乌鸦、老鹰、鸽子,然后才教他们这些动物都是“飞鸟”;又如先教宝宝认识牛、马、猪、羊、虎、狼,然后才告诉宝宝这些动物都是“走兽”。
所谓“由笼统到具体”,如公鸡和母鸡,宝宝很难分辨它们的差异,应先教他认识这些动物都叫“鸡”,然后再分公鸡、母鸡;又例如马、驴、骡子,宝宝也很难分辨,开始时不妨都叫“马”,以后再教宝宝细分。
总体来说,当某事物的特点明显,与其他同类的事物不相似时,应该运用“由个别到一般”的原则;若某事物的特点不明显,与其他同类的事物十分相似时,便用“由笼统到具体”的原则,这样有利于宝宝知识的深化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