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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应具有母亲意识

作者: 2012-12-13 13:30:09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妇女怀孕以后,就会自然产生一种母亲意识,这种母亲的意识在孕妇精神中占有很大地位,并促使孕妇把自己的生活转变为以胎儿为中心的生活。这种生活态度的转变是非常重要的,它标志一个妇女新的人生历程的开始。这种转变也是必需的,它能促使母亲以新的面貌新的姿态迈开新的一步,否则就不能成为称职的母亲,就不能很好地孕育孩子,更谈不上实施胎教了。

母亲意识是一种既有生物性又有社会性的母爱心理。爱孩子是母亲的本能,但也有些母亲不爱孩子,她们一怀孕就对胎儿感到讨厌,这主要是一些社会原因造成的。例如有的妻子不爱自己的丈夫,或丈夫对她不好,因而她就认为胎儿是丈夫给自己带来的“苦果”。有的妇女怀孕后心情烦闷,缺乏了少女时期的快乐,也会对胎儿产生厌恶情绪。还有的妇女怀孕后看到自己体形改变了,觉得自己不再吸引人了,于是就迁怒于胎儿。以上种种情况,都不利于胎儿的生长发育。

对胎儿来说,孕妇具有母亲意识至关重要。有了这种意识,孕妇才能克服初孕期的生理反应,和丈夫密切配合,尽心养胎护胎,实施胎教。更重要的是,母亲的各种意识会传递给胎儿,胎儿会知道母亲爱他,并将这种意识印刻在内心深处,或者在胎儿期或者出生后做出相应的反应,收到良好的效果。可以说,母病及子,母爱也会及子。胎儿是否身心健康,出生后在个性、感情、智慧、能力等方面是否健全,在很大程度上和孕妇当初有没有母亲意识有很大关系。

日本专家七田真说,妊娠期间如果孕妇缺乏母亲意识,对胎儿持消极态度,那么胎儿会受其影响,出生后则不愿向母亲敞开心扉,形成一种自闭心理,并且爱哭闹,不愿学习,不愿与人接触。

妇女在知道受孕以后应全身心地爱孩子,这样孩子也才会爱母亲,孩子才能健康发育成长。孕妇的思想和感情都会不知不觉地传输给胎儿,给孩子出世后的心理发展和行为表现以全面的、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