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过期妊娠:诊断确系过期妊娠而又有胎盘功能不良者。
②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孕36—38周,出现下列情况者,中、重度妊高症,治疗后病情稳定;尿蛋自(以上或红细胞压积)38%;子病控制稳定2小时;肝、肾功能不良;胎盘功能不良,疑有潜在性胎儿窘迫;视网膜水肿严重,并有出血,可能会剥离者;合并其他影响母婴的高危情况,
③胎膜早破:破膜24小时产程未发动者。
④胎儿宫内发育迟缓:以防死胎发生。
⑤胎儿——胎盘功能不全。
⑥妊娠合并糖尿病:病情不稳定,尿酮阳性;合并妊高症或羊水过多;有死胎史或胎盘功能减退。
⑦母儿血型不合:有死胎史;抗体效价为Rh血型不合1:64以上、ABO血型不合1:512以上;胎儿严重损伤表现。
⑧其他因素:如胎儿畸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