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1971年举行的AnnArbor会议提出,主要根据临床表现、体格检查、B超、CT扫描、下肢淋巴管造影、下腔静脉造影等进行分期,是国内外公认的淋巴瘤分期标准。具体如下:
I期:单个淋巴结区受累,或单个结外气管或组织受累。
Ⅱ期:膈的同侧两个或更多的淋巴结区受累;结外器官或组织和一个或更多的淋巴结区受累。
Ⅲ期:膈两侧淋巴结受累,同时有结外器官或组织的局限性受累或脾受累,或两者均有。
Ⅳ期:一个以上结外器官或组织(有或无淋巴结肿大)弥散性或播散性受累。
根据患者有无临床症状又可分为A和B。A组(无全身症状),B组有如下症状:①不明原因半年内体重下降10%;②发热38℃以上;③盗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