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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肝炎患者怀孕生育有什么不宜

作者: 2012-05-17 07:50:00 |来源: | 作者: |

已婚的女性肝炎患者应采取积极的避孕措施,不宜妊娠、生育。女性肝炎患者如果怀孕,对母婴双方不利。因为怀孕时,胎儿生长发育所需要的营养物质全靠母体供给,势必增加母体负担,胎儿的代谢产物亦全靠母体解毒排泄,都要经过肝脏这个“化工厂”来完成。对于一个被病毒侵犯了的肝脏来说,这是难以承受的。所以怀孕会使病中的肝脏负荷加重,修复减慢,病程延长,而且会促使发展成慢性肝炎,甚至导致病情恶化,酿成重症肝炎。妇女妊娠期由乙型肝炎恶化成重症肝炎的例子并不少见。此外,母体肝功能不佳,不仅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而且容易发生产后出血。

近年来有报道认为,甲型及乙型肝炎病毒有可能影响白细胞及骨髓细胞的染色体,少数能够通过胎盘使胎儿受肝炎病毒感染,而且发生在妊娠早期,胎儿致畸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另外,妊娠期间若发生重型肝炎,则对胎儿的影响极大,容易发生宫内胎儿窒息、死胎、早产、死产等。

女性肝炎患者不宜生育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很可能把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传给自己的孩子。母婴传播是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的重要传播途径之一。据估计约有近30%的HBV感染是通过母婴传播的,这对成千上万的新生儿构成潜在的严重威胁。在亚洲人中、以肯定,母婴传播是HBV的重要传播途径。资料表明,在我国大陆地区,出生于乙型肝炎母亲的婴儿.HBsAg阳性率为57.1%~88.6%。由于婴幼儿免疫功能尚未成熟,无力清除侵入体内的乙型肝炎病毒(HBV),经母婴途径感染的婴儿更易发展成慢性活动性肝炎,长大后患肝癌的可能性也较大。

因此,患肝炎的妇女为了自己以及下一代的健康,最好不要怀孕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