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的运动训练建立在胎儿一定的自主运动能力基础上,可于怀孕3—4个月时开始。训练的孕妇应仰卧,全身尽量放松,先用手在腹部来回抚摸,然后用手指轻戳腹部的不同部位,并观察胎儿的反应。
开始时动作宜轻,时间宜短,几周后,胎儿就逐渐地适应了这种训练方法,能积极做出一些相应的反应。这时,可稍微加大运动量,每次以5分钟为宜。
到了妊娠第6个月以后,腹部已能触摸到胎儿的头部和肢体,从这时起就可以轻轻拍打腹部,并用双手轻轻推动胎儿,帮助他在宫内“散步”。此外,如能配合音乐和对话等方法同时进行,将会收到更为理想的效果。
最后还要强调一点,对胎儿进行运动训练要掌握好时机。一般说来,怀孕后3个月以内和临近产期时都不宜进行。训练的手法一定要轻柔,要循序渐进,不可急于求成,即使在怀孕7—8个月的训练高峰时期,每次也不宜超过10分钟,否则只能是拔苗助长,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