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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患者怀孕禁忌

作者: 2012-04-15 14:56:27 |来源: | 作者: |

肺结核是一种常见的传染性疾病。对于准备怀孕和已经怀孕的人来说,是危害极大的疾病。

首先,肺结核是一种慢性消耗性疾病,妊娠会加重患者的负担,会因为营养缺乏而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这对母婴双方都不利。

另外,治疗肺结核的抗结核药物,如链霉素、雷米封、利福平等,对胎儿都有一定影响,如产生先天性耳聋畸形等。肺结核病人在治疗中,还要定期照X光片,妊娠期是不宜多接触x光的。所以,无论是患肺结核期间怀孕了,还是妊娠期患了肺结核,都应及早作人工流产终止妊娠。

虽然,因母亲患肺结核而使胎儿也患先天性结核的情况极少发生,但由于孕妇在患肺结核时出现发热和中毒症状,常使正常的怀孕发生流产和早产。如孕妇患的是一种粟性肺结核,其结核菌可透过血液进行散播传给胎儿,引起流产或死胎。

所以,患肺结核的妇女应在治愈肺结核后,再考虑妊娠和分娩。治愈后妊娠期期间一定要注意足够的营养,充分的睡眠,规律的生活,清新的环境,在医生的监护下平安度过孕产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