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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心脏病的治疗措施

作者: 2012-06-27 13:23:18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妊娠期的心血管病是妊娠期的重要合并症,妊娠与分娩均可给心脏增加额外负担,如心脏功能不全,极易造成严重后果,故妊娠合并心脏病仍为产妇四大死亡原因之一。

妊娠合并心脏病(风心病,先心病多见),国内报道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发病率大约为1.09%,国外报道由20世纪40年代的2.5%-3.5%下降到70年代的0.5%-2%。风心病与先心病的比例由原来的20:1变为34:1,近年来由于风湿热能得到及时与彻底治疗,因而疾病发展累及心脏的情况亦逐渐减少。同时随着心脏内科先进的诊断技术及心脏外科的手术进展,先心病患者多半能健康地成长至育龄时期,并能胜任妊娠的额外负担,因此使发病率相应增高。

妊娠期心脏病的治疗措施

如发现心脏病,如何判断妊娠的继续,医学上用心功能分级法来判断是否能承受妊娠及妊娠的继续,根据多年来临床沿用的征得心脏病协会之心功能分级,比较实用。心功能分级有4级:I级:普通体力活动不引起不适;Ⅱ级:普通体力活动引起不适并稍感不能胜任;Ⅲ级:一般体力活动不受限制,轻微运动即感不适,或不能胜任,休息后好转,尚有代偿功能;Ⅳ级:不能胜任任何体力活动。一般来说,I、Ⅱ级心脏病合并妊娠往往预后较好。心脏病对母婴后果与心功能密切相关,尤其心功能越差,预后越差。

关于心脏情况能否继续妊娠,应在妊娠前或妊娠第三个月前以及继续妊娠者至妊娠后8个月时作全面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