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大力提倡母乳喂养,但是有的妈妈不适宜进行母乳喂养,如果坚持母乳喂养会给宝宝造成一定的伤害。一般说来,患有下列疾病的妈妈不宜进行母乳喂养:
1.患有严重心脏病、慢性肾炎的妈妈,为避免病情加重,都不宜哺乳。
2.患有急性肝炎、结核病的妈妈不宜哺乳,以免传染宝宝。
3.患精神病和癫痫病的妈妈,若在哺乳时发作,会对宝宝造成伤害。而且患病妈妈因为长期服用苯巴比妥、地西泮等药物,药物可随乳汁进入宝宝体内,会引起宝宝嗜睡、虚脱、全身淤斑等等,因此不宜采取母乳喂养的方法。
4.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妈妈,在服药期间也不要进行母乳喂养,以免引起宝宝的甲状腺病变。
5.患急性感染的妈妈,在服用四环素、氯霉素、磺胺奎诺酮类等药物治疗期间,应停止给宝宝哺乳数天。为了避免宝宝回奶,应将乳汁吸出来倒掉,待病好后再继续哺乳。
6.生下患乳糖血症或苯丙酮尿症患儿的妈妈,要立即停止用母乳及其他乳类制品喂养患儿,以免患儿智力受到损害。
7.服用避孕药时不宜让宝宝吃母乳。